A. 訴請解除合同如何繳納訴訟費
一般先由原告預先繳納訴請解除合同的訴訟費,等到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後,確定由敗訴方承擔全部訴訟費,但如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如果離婚訴訟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比例。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B. 合同糾紛訴訟費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訴訟費要根據原告標的額確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C. 合同糾紛訴訟費誰出,怎麼算
合同糾紛訴訟費誰起訴,誰先支付後,法院判決如何承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三章訴訟費用交納標准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D. 合同糾紛訴訟費有哪些
訴訟費主要由兩方面構成,案件受理費和實際支出費用。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一、案件受理費是法院受理一個案件中所需要收取的基本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非財產案件受理費與財產案件受理費。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根據案件性質的不同,收取的定額訴訟費也不同,收取的范圍為50元到1000元之間。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進行收取。二、實際支出費用包括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及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E. 勞動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怎樣收費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糾紛都是討要勞務費的,屬於財產類案件,按照財產金額的不同梯度,所收取的訴訟費也不同,財產金額越大,所需繳納的訴訟費越多。財產金額越小,所需繳納的訴訟費越少。但勞動合同糾紛,也存在確定勞動合同無效等非財產類訴訟糾紛。
法律分析
若是確定勞動合同無效等非財產類訴訟糾紛。則按照.其他非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繳納訴訟費,一般來收,需要繳納50元或100元。當然若符合一定條件,可以申請免於繳納訴訟費,或者緩交、減交訴訟費。當然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明材料,證明自己屬於屬於上述免交、緩交、減交條件的。勞動合同糾紛里,若屬於追索社會保險金、經濟補償金的,可以申請緩交,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申請減交,減交30%以上的訴訟比例,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可以免交,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可以免交。當然,也可以在訴訟請求中列明,訴訟費由對方當事人承擔。若法院支持了這一訴訟請求,則訴訟費或在判決後由對方當事人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F. 合同糾紛的訴訟費包括哪些
訴訟費一般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G. 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准
合同糾紛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根據訴訟請求的具體金額或者是價款來進行比例繳納。比如說如果合同當中所涉及到的一些錢財不超過1萬元,那麼就按照每件50元來進行繳納。如果超過1萬元到10萬元部分,按照2.5%繳納。
【法律分析】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一)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二)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三)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四)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五)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六)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不同種類的訴訟費用,有不同的收費標准。而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兩個因素: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裁判費用的確定應根據國家的財政水平和當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確定,否則就可能脫離本國實際而至收費標准失去合理性;而當事人費用則一般是根據實際開支的情況確定。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看收取訴訟費用的案件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訟案件,是財產案件還是非財產案件,案件的性質不同,收費的標准也不同。因為合同發生糾紛,去法院進行訴訟的時候,需要考慮到訴訟的費用承擔的問題,雖然說一般都是由被上訴方來進行承擔,但是首先還是需要由原告來進行負擔墊付的。如果說合同當中所涉及到的價款不超過1萬元,那麼直接繳納50元的費用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H. 合同糾紛案件離婚訴訟費用誰負擔
離婚案件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且訴訟受理時,訴訟費應當由原告預先繳納,經依法判決後,由原告根據人民法院判決,向敗訴方予以追償。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