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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有車貸法院怎麼收取費用

發布時間: 2022-11-25 16:27:50

㈠ 去法院起訴離婚費用要多少

如離婚不涉及財產分割,法院將按件收取訴訟費用,北京法院簡易程序處理離婚糾紛一般收取75元,普通程序收取150元。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依舊按件收取訴訟費用;財產分割標的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標的額的0.5%收取訴訟費用。如審理中涉及翻譯、評估、鑒定,則需要另行向翻譯機構或鑒定機構繳納相關費用。在舉證過程中如發生證人出庭作證費用、鑒定人員出庭費用的,還需要承擔相關費用。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於家庭條件卻有困難,向法院及相關機構提交減免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的,法院及鑒定機構可以酌情減收或者免收相關的司法費用。
【參考內容】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

㈡ 離婚訴訟費用收取標准2022

2022離婚訴訟費用的最新規定
(一)法院的訴訟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訴訟費用。如果涉案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訴訟費。
在立案時出於省費用的考慮,有的當事人將爭議財產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從而少交訴訟費。但是如果法院一旦決定處理實際財產,通常會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的。當然,一旦通知補交,一般意味著法院判離的可能性較大。最終,法院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
二)起訴離婚律師費
北京律師收費相對比較高,但律師之間收費差異也不小,有的律師一個離婚案件一審收費二、三千元,有的卻能達到一、二萬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財產爭議金額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費的中等價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於請知名律師或業務水平高的律師代理,則可能在二萬元以上收費。長濟律師目前參照下面有兩種方式收費: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爭議財產超過一定金額的情況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或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五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費用。長濟律師是根據不等的爭議額超額累進。總之,是夫妻財產越多,律師收費金額可能就會越高。
其二,部份風險代理。為了激勵律師工作的積極性,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往往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金額的啟動費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為10-20%)的報酬。這種收費方法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的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需要律師做大量調查取證、申請執行等工作。
(三)房屋評估收費
如果雙方對爭議房屋價值存在異議,法院在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而又不適用競價方式的前提下,一般會建議雙方申請評估機構進行房產評估。當事人雙方在法院出示的幾家評估機構中選擇一家,若選擇不能達成一致,則由法院組織雙方抽簽確定。評估機構的費用收取標準是根據房價的。
(四)時間成本
離婚所花時間因案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
如果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時間就難以確定。一般而言,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而後找律師與對方協商,長濟律師安排的時間一般會在二周左右。在此時間內,如果談判沒有進展,律師會建議到法院立案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國內離婚案件一般為簡易程序,三個月內審結。如果一審一方堅決反對離婚,法院調解無效,一般會在很短的時間出判決。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復雜的CASE,法院可能會採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如果一審法院沒有判離,六個月後再起訴,時間又要重新計算一回。訴訟期間,評估和鑒定所需時間都不包括在內。
起訴離婚的時間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說,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㈢ 起訴離婚法院收費多少

法律分析:法院起訴離婚費用: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50至30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增收0.5%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㈣ 離婚訴訟費怎麼收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離婚訴訟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10010元。我國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通常情況下,每件離婚案件要交五十元到三百元給法院。如果是關於財產分割的案件,總額在二十萬元內的,不用另外交錢。一旦超過二十萬元,那超過部分會按百分之零點五的比例交納。離婚訴訟費要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訴訟費一般是敗訴方承擔的。如果雙方都有責任,那就雙方一起分擔。
拓展資料: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㈤ 離婚訴訟費收取標准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交納。2、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㈥ 起訴離婚的案子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按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案件受理費。(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㈦ 訴訟離婚法院收取訴訟費標准

法律分析:非財產案件的,每件要交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費用。財產分割的案件,且不超過20萬元的,不用另外交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㈧ 離婚訴訟費用收取標准

1、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2、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㈨ 法院起訴離婚費用怎麼交

1、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2、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後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
3、【法律依據】
4、《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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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離婚起訴費怎麼收取

訴訟離婚費用的收取內容為: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等。案件受理費的標准為離婚案件50元至300元/件。涉及財產分割,超過20萬元的部分,需另外繳納訴訟費。申請費則包括申請保全和申請執行的案件。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