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離婚判決中怎麼分割低保費用
擴展閱讀
tbc混亂天火鑽石哪裡來的 2024-04-20 18:33:20
現存石油能用多少年 2024-04-20 17:55:22

離婚判決中怎麼分割低保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7-05 21:46:10

1. 離婚時保險怎麼分割

離婚時保險的分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保險是一方婚前購買的,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視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受益人為對方的,判決或協議離婚後應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並相應地分割已繳納的費用或退保費用。具體的分割還要參考保險的種類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 離婚案件中五項社會保險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住房補貼與公積金的處理,基本採用以下方法:對於雙方都有住房補貼或公積金的,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尚存的資金總額,通過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給予另一方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得資金額相當;對於僅有一方持有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的,則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鑒於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因此,法院往往判決當事人以現金折價款的方式來直接承擔給付的義務。
除住房公積金以外的五種保險,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這些保險是保障個人生活為目的

3. 有低保的家庭離婚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我國的低保是按補差制救助,和你離婚否是沒有關系的,主要是看你全家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以當地的一個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在通過調查你家的經濟收入,最好是到當地的民政所進行申請,他們會有工作人員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請問在法院判決離婚和分割財產時是怎樣收費的

收費標准(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按照你們財產來收,先由提起訴訟的原告預交,判決之後由敗訴方承擔,部分勝訴的按比例承擔。

5. 離婚後低保怎麼分開

低保是發到個人的,誰的就是誰的啊。

6. 低保夫妻離婚還能享受低保嗎

法律分析:低保戶離婚、但還在一個戶口本上、不必取消非戶主的低保,婚姻關系已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申請戶口分戶,符合申請低保條件的情況可再申請低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 離婚了生活困難要辦低保但是判決書上有500元撫養費從未給過怎麼辦

法院判決的離婚,如果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在判決書下達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程序。
這屬於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問題,雙方離婚後如果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方式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形式解決。
根據規定,雙方離婚後,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用。
根據《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8. 離婚時的保險是怎麼分割的

離婚時保險如果是夫妻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人身保險,離婚時夫妻雙方協議一致退保的,可以退還保險金,然後對保險金進行分割。如果一方想繼續投保的,那就對已經支付過的保費或者當前的現金價值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同為夫妻一方,離婚時處於保險期內,投保人不願意繼續投保的,保險人退還的保險單現金價值部分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投保人選擇繼續投保的,投保人應當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