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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是什麼時代呀 2025-07-18 13:00:45

執行需交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6-20 03:42:42

1. 強制執行費用收取標准

法律分析:強制執行費用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2. 執行費用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執行費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應交納的費用以及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 執行費的交納標準是: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 執行需要交費用嗎

法律分析:申請強制執行,不需要先交執行費,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4. 強制執行要交錢嗎

【法律分析】
是的,申請強制執行需要錢,由被執行一方交費。
第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第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但法院執行並不表明法院一定能幫忙將錢全部執行到位,一切都要看被執行人的實際經濟狀況。 如果對方能自覺履行,或法院能查詢到對方存款的,則可能很快就能得到執行款;如果對方只有其它財產的,則需要通過評估、公告、 拍賣 程序來處理,時間會較長;如果對方如財產可供執行的,則法院可以中止執行,等發現財產後再恢復執行,那拿到錢的時間就會更加長了。 如果對方有能力償還而不償還,可以積極搜集對方財產信息,提交給法院,法院會凍結、查封其名下財產,在查封後的規定時間內,還不償還的,法院會變賣其財物,然後再給應得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5. 法院強制執行收費標准

法院強制執行收費標准如下:
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三條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第六條
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並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6.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交費嗎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交費。在我國強制執行探視用交執行費,強制執行費用一般是被執行人交,當然申請方如果自願交也可以。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6)執行需交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申請強制執行的材料有:1、申請執行書。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包括判決書、裁定書等。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7. 行政機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繳納執行費用

法律分析:1、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繳費標准: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2、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繳納申請費。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被 執行人承擔。人民法院以劃撥、拍賣方式強制執行的,可以在 劃撥、拍賣後將強制執行的費用扣除。

8. 申請執行需要交執行費嗎

法律分析: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時,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當收取的執行費。

繳費標准: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