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破產清算賠償五大順序
開發商破產清算的賠償程序是1.清償開發商的破產費用2.公益債務;3.是公司職工的工資、傷殘補助和撫恤費等等;4.是社會保險費用和原應繳的公司稅款;5.普通債務人的清償,如果不足夠清償請一個順序的費用,就按照比例清償。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匯報工作。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其中包括: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破產案件訴訟費;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應按以下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拖欠稅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㈡ 開發商虛假宣傳怎麼賠償
開發商虛假宣傳中的開發商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在現實生活中較為常見。這些開發商為了牟取自己的私利又想要博得消費者的眼球,便取其捷徑,選擇進行虛假宣傳。其實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他們會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不利於社會的穩定發展,所以開發商需要為自己不負責的行為買單。按照開發商侵犯權益的領域或者所涉及的情況不同,開發商的賠償往往分:民事賠償,行政賠償及刑事賠償三類。
首先來談民事賠償,若是經營者違反了法律規定,進行了虛假宣傳,且被消費者起訴的話,經營者應該依照法律承擔民事責任,可以選擇對消費者進行金錢賠償,賠禮道歉等措施來彌補自己所犯下的錯誤,當然這種民事賠償也是這幾類賠償中最簡易的賠償。
若是經營者受到同類經營者,由於對方競爭者虛假宣傳而使自己的收益減少的話,該經營者完全有權利去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來博得公正。
接著是行政賠償,若是開發商虛假宣傳影響較大,涉及面較廣,牽扯他人利益較多時,督查部門進行檢查,一經坐實,該開發商應該立馬停止自己違法的行為,並會接受到一張二十萬到一百萬之間的罰單,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存在的。
㈢ 開發商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法律分析:開發商破產清算的賠償程序是優先清償開發商的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其次是公司職工的工資、傷殘補助和撫恤費等等;接著是社會保險費用和原應繳的公司稅款;最後才是普通債務人的清償,如果不足夠清償請一個順序的費用,就按照比例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㈣ 開發商原因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法律分析:開發商要求退房,購房人如果同意退房,可以要求開發商:1、返還預付款,包括定金;2、支付預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提起貸款利率計算;3、按照合同的約定賠償違約金。如果有定金要求雙倍返還。消費者應該根據合法途徑來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㈤ 開發商違約退房賠償
法律分析:1、一般是按照約定進行,有約定的按照按購房合同上的補償標准賠償。若買賣雙方沒有約定,一般按照購房所交得定金應該雙倍退還,並且交購房全部錢款,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及違約金。
2、還需賠償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㈥ 開發商退款可以要求哪些補償
(一)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
(二)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三)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㈦ 怎麼退房,開發商違約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開發商違約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賠償,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一)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
(二)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㈧ 開發商佔地能否要求賠償
開發商需要賠償征地。賠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