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木結構建築傳承數千年,優點甚多,為什麼卻「敗」給了磚石結構
因為磚結構比木結構結實。木結構建築在我國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但進入20世紀後,它無法抵禦磚石結構的「挑戰」。這是為什麼?在我看來,在20世紀之前,中國仍然處於封建落後的時代。當時,沒有引進先進的建築材料。人們的想法是保守的,木材的供應仍然令人滿意。然而,進入20世紀後,木結構建築的一些弊端也慢慢顯現出來。
三、空間的限制也限制了木結構的發展。
對於傳統木結構的建造,無論是吊梁式還是斗式,都難以實現對空間的進一步要求,木材的使用量也非常大,這也限制了它的發展,在於它在磚石結構的競爭中處於劣勢!
進入20世紀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村的進步、新材料和新技術的引入,砌體結構因其造價低、材料易得、耐火性高、空間可塑性強而逐漸成為城鄉的主流建築風格。
2. 中國的古代建築為什麼是木建築而不是磚石結構麻煩具體分別舉例說明一點,謝謝啦
不是的,是以木為主要材料的
中國建築的特點
1、中國古建築以木材、磚瓦為主要建築材料,以木構架結構為主要的結構方式。
此結構方式,由立柱、橫梁、順檁等主要構件建造而成,各個構件之間的結點以榫卯相吻合,構成富有彈性的框架。中國古代木構架有抬梁、穿斗、井干三種不同的結構方式。抬梁式是在立柱上架梁,樑上又抬梁,所以稱為「抬梁式」。宮殿、壇廟、寺院等大型建築物中常採用這種結構方式。穿斗式是用穿枋把一排排的柱子穿連起來成為排架,然後用枋、檁斗接而成,故稱作穿斗式。多用於民居和較小的建築物。井乾式是用木材交叉堆疊而成的,因其所圍成的空間似井而得名。這種結構比較原始簡單,現在除少數森林地區外已很少使用。木構架結構有很多優點,首先,承重與圍護結構分工明確,屋頂重量由木構架來承擔,外牆起遮擋陽光、隔熱防寒的作用,內牆起分割室內空間的作用。由於牆壁不承重,這種結構賦予建築物以極大的靈活性。其次,有利於防震、抗震,木構架結構很類似今天的框架結構,由於木材具有的特性,而構架的結構所用斗拱和榫卯又都有若干伸縮餘地,因此在一定限度內可減少由地震對這種構架所引起的危害。「牆倒屋不塌」形象地表達了這種結構的特點。
2、中國建築的平面布局具有一種簡明的組織規律
就是以「間」為單位構成單座建築,再以單座建築組成庭院,進而以庭院為單元,組成各種形式的組群。就單體建築而言,以長方形平面最為普遍。此外,還有圓形、正方形、十字形等幾何形狀平面。就整體而言,重要建築大都採用均衡對稱的方式,以庭院為單元,沿著縱軸線與橫軸線進行設計,藉助於建築群體的有機組合和烘托,使主體建築顯得格外宏偉壯麗。民居及風景園林則採用了「因天時,就地利」的靈活布局方式。
3、中國古代建築造型優美
尤以屋頂造型最為突出,主要有廡殿、歇山、懸山、硬山、攢尖、卷棚等形式。
廡殿項也好,歇山頂也好,都是大屋頂,顯得穩重協調。屋頂中直線和曲線巧妙地組合,形成向上微翹的飛檐,不但擴大了採光面、有利於排泄雨水,而且增添了建築物飛動輕快的美感。
4、中國古代建築的裝飾豐富多彩
包括彩繪和雕飾。彩繪具有裝飾、標志、保護、象徵等多方面的作用。油漆顏料中含有銅,不僅可以防潮、防風化剝蝕,而且還可以防蟲蟻。色彩的使用是有限制的,明清時期規定朱、黃為至尊至貴之色。彩畫多出現於內外檐的梁枋、斗拱及室內天花、藻井和柱頭上,構圖與構件形狀密切結合,繪制精巧,色彩豐富。明清的梁枋彩畫最為矚目。清代彩畫可分為三類,即和璽彩畫、旋子彩畫和蘇式彩畫。
雕飾是中國古建築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牆壁上的磚雕、台基石欄桿上的石雕、金銀銅鐵等建築飾物。雕飾的題材內容十分豐富,有動植物花紋、人物形象、戲劇場面及歷史傳說故事等。
5、中國古代建築特別注意跟周圍自然環境的協調
建築本身就是一個供人們居住、工作、娛樂、社交等活動的環境,因此不僅內部各組成部分要考慮配合與協調,而且要特別注意與周圍大自然環境的協調。中國的設計師們在進行設計時都十分注意周圍的環境,對周圍的山川形勢、地理特點、氣候條件、林木植被等,都要認真調查研究,務使建築布局、形式、色調等跟周圍的環境相適應,從而構成為一個大的環境空間。
3. 中國多以木構架加磚牆為主,而西方大多是磚石結構.原因是什麼
中國古代建築為何以木結構為主 也有磚石結構
事實上,要想真正說清楚中國古代建築為何以木結構為主這個問題並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即使從反證的方法入手,我們也會輕而易舉地推翻所謂「材料決定說」,中國多高山大川,石頭是絕不缺少的,中國的木材也不會比氣候與地理條件都更適合樹木生長的歐洲多。
而「技術決定說」,也難成立。
中國人在建築中使用石質材料的歷史並不比歐洲人晚,原始時代的巨石建築遺存就是一個例子。漢代的石造墓穴與墓祠,以及陵墓前的石闕,至今還有遺存。漢代人已經掌握了拱券與穹隆技術並應用於墓穴建築中,隋代建造的趙州大石橋,其跨度與造型都在世界上遙遙領先。用石頭建造城牆的歷史就更長了,以「石頭城」而聞名於世的南京城,至遲在三國時期就已經有了石頭城牆。中國歷史上的石造佛塔,更以技術的精美與技藝的高超而令世人矚目。
其實,看一看中國建築中雕刻精美的石制台基、欄版、高高矗立的華表石柱、陵墓前巨大的贔屓石碑,漢白玉石橋,就知道中國人在石造與石雕技術上,並不亞於同時期的任何其他國家。顯然,說中國人因為石造技術落後的原因而採用了木構建築的說法,也不能讓人接受。中國人既有石料來源,也有石造技術基礎,但卻並不用在為人所用的房屋上,而僅用在死者的墳墓、陵寢,或軍事設施及一些禮儀性、裝飾性的構築物上。以筆者的設想,古代中國人對待石結構建築的態度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中國古代建築的主流是木結構,而歐洲古建築的主流是石結構,兩者間的差別十分明顯。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 筆者的管見,大約有如下幾種可能。
其一是建築目的方面。西方古代與中世紀的主流建築,是為彼岸的神靈建造的。神靈或上帝是至上的存在,為神與上帝的建築,要永恆、宏偉,具有威懾人的力量。西方人往往會花上上百年的時間,去建造一座大教堂,因為它是彼岸的,而不是現世的,建造者也就並不期待在很短的時間內建造成功。
而中國古代的主流建築是為現世的人建造的,如帝王的宮殿、苑囿,政府衙署與各種不同等級的住宅,這是中國建築的主流部分。古人所謂「宮室之制,本以便生人」(引自《北史》),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中國也有宗教建築,如佛寺、道觀、祠廟等。但中國人對待佛寺、道觀的態度,同對待凡人的住宅一樣,主要是為了給神佛的偶像遮風避雨,並不求建築及雕塑的久遠,所以,越是地位顯、香火盛的寺廟,改建就越頻繁,就如同要常常給凡世的人重新翻蓋新屋一樣。因而,追求永恆與久遠的西方建築,採用了石結構;而不求永恆與久遠,著眼現世的中國建築,採用了木結構。
其二是文化取向方面。西方人對石頭有著特殊的愛好。古代希臘神話中,遭遇大洪水的人類,是通過石頭再造出來的,石頭是創造人類的物質,因而,用石頭建造最重要的建築,也是合情合理的。中世紀的學徒之人,被看作是未經雕琢的石頭,而學成有為之人,被看作是柱石之材,因此可以推測,在西方人的文化象徵譜系中,石頭處於較高的層位,如西方神廟與教堂中的聖壇,都是用石頭雕琢的。
中國的情況就不一樣,古代中國人講求陰陽五行。五行中的五種物質金、木、水、火、土,對應五個方位(西、東、北、南、中)。其中,土代表中央,代表負載萬物、養育萬物的大地,因此,土德就具有了很高的地位,象徵中央的明清北京故宮三大殿,就是建立在一個「土」字形的三重漢白玉台基上,代表國家的社稷壇,也是用「五色土」來象徵的。五行中的木,代表的是春天,是東方,是象徵生命與生長的力量。此外,五行中的金,象徵西方,也象徵武力與刑殺,所以,凡是與武有關的建築,如故宮的武英殿、北京內城的宣武門,都在城市或宮殿中軸線的西側。而五行中的水,象徵北方,北京故宮中軸線北端的欽安殿,是供奉水神玄武大帝的,也具有厭火的象徵,此外,建築物內部用的藻井裝飾,建築屋脊上用的鴟吻裝飾,都具有與水相關聯的厭火性象徵功能。顯然,五行中所代表的中國人最崇尚的五種材料中,只有土與木是最適合建造為人居住的房屋的,因此,中國古代建築的基本材料,就是「土木」,人是居住在由「土」(台基)承載,由木(柱子、梁架)環繞的空間中的。
其三是建築理念方面。古代羅馬建築師,早在2000年以前,就提出了「堅固、實用、美觀」的建築三原則。建築首先要堅固,堅固與久遠是聯系在一起的,欲求堅固與久遠,石頭是最恰當的建築材料。另外,西方人關注建築的外在的美,即建築應該給人以愉悅的感覺。因而,十分重視建築的外部造型,但在西方文化中,對於建築之內部空間上的品質,卻討論的不多。無論建築多麼巨大,室內多麼陰沉,只要堅固耐用,只要外觀愉目,就是好的。
4. 磚木結構的住宅一般在多少層以下
由於力學工程與工程強度的限制,一般磚木結構是平層(1-3層)。
磚木結構,房屋的一種建築結構,指建築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砌塊砌築,樓板、屋架等用木結構。磚木結構住宅是指建築物中承重結構的牆、柱採用磚砌築或砌塊砌築,樓板結構、屋架用木結構而共同構築成的房屋。
這種結構的房屋在我國中小城市中非常普遍。它的空間分隔較方便,自重輕,並且施工工藝簡單,材料也比較單一。不過,它的耐用年限短,設施不完備,而且佔地多,建築面積小,不利於解決城市人多地少的矛盾。
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屋架、磚牆、木柱建造。房屋兩側(指一排或一幢下同)山牆和前沿橫牆厚度為一磚以上的磚木一等。
房屋兩側山牆為一磚以上,前沿橫牆厚度為半磚、板壁、假牆或其他單牆,廂房山牆厚度為一磚,廂房前沿牆和正房前沿牆不足一磚的為磚木二等;房屋兩側山牆以木架承重,用半磚牆或其他假牆填充,或者以磚牆、木屋架、瓦屋面、竹桁條組成的為磚木三等。
5. 木結構住宅結構形式及優點
當今社會是一個非常現代化的社會,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所居住的房屋也是出現了越來越大的變化,甚至在住宅的結構方面也是發生了翻天覆地地變化。今天小編想向大家介紹一種非常傳統的建築形式,它就是木結構住宅。而對它的介紹,小編主要考慮從兩個重點方面介紹,一個是木結構住宅的結構形式,一個是木結構住宅的優點。
木結構住宅結構形式
結構形式一:樑柱結構體系。通常採用實木或者膠合木等材料來製作,採用金屬緊固件來鏈接各組成部分,廣泛用於宗教、居住、學校、車庫等建築中,比較常見於中國住宅。
結構形式二:輕型木結構體系。何為輕型木結構呢?通俗的來說,就是指牆和屋頂的基本框架就是以2x4(38x89mm)和2x6(38x140mm)的大體規格建成的木結構。這種木結構體系多為獨戶別墅所應用。而在地區分布上,則多分布在北美地區。
結構形式三:木刻楞結構。通常採用木頭和手斧雕刻出來,非常的規范整齊,有稜有角。也是因此而得名。像所有的建築一樣,木刻楞結構的住宅建築方式也是打地基,蓋,疊壘……此種建築結構比較常見於俄羅斯。
木結構住宅優點
抗震性
木結構住宅在地震中有非常好的生命安全性能,這一優點在現實中比較常見的一個例子就是,地震多發的日本基本上都是木結構住宅。
耐久
木材是一種天然、健康的且極具親和性的材料,尤其是在建造房屋時,選擇好木材的材質,更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據小編了解,在現實中,木結構別墅基本上是採用高級松木建造的。需要特別說明的一點是,只要在使用過程中,稍微注意一些,木結構住宅將會是壽命非常長的一種建築。
防火
很多朋友在看到這一特點時,肯定會心中存疑「木材不是最易燃燒嗎,為什麼木材還能起到防火作用呢?」其實,很多木材在建造房屋時,會進行阻燃處理的。經過阻燃處理的木材是具有極佳的炭化效應的。遇火即產生炭化層,從而阻止火焰向內蔓延。
當然,除了以上幾個主要優點外,木結構建築還具有防潮、環保、節能、實用等優點。雖說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建築趨向現代化、潮流化,但是據小編的觀察,當前建築的風格有回歸木結構的趨勢哦,畢竟木結構建築的風格也是非常大氣的。
6. 磚石結構和混凝土結構的區別是什麼
磚石結構和混凝土結構的區別是:
1、定義不同:
磚石結構:用磚砌體、石砌體和砌塊砌體建造的結構。由於砌體的抗壓強度較高而抗拉強度很低,因此,磚石結構構件主要承受軸心或小偏心壓力,而很少受拉或受彎,一般民用和工業建築的牆、柱和基礎都可採用磚石結構。
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是指建築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採用磚或者砌塊砌築,構造柱以及橫向承重的梁、樓板、屋面板等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2、應用不同:
磚石結構:一般民用和工業建築的牆、柱和基礎都可採用磚石結構。在採用鋼筋混凝土框架和其他結構的建築中,常用非承重磚牆做圍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填充牆。
混凝土結構:適合開間進深較小,房間面積小,多層或低層的建築,採用磚牆來承重,鋼筋混凝土樑柱板等構件構成的,對於承重牆體不能改動,而框架結構則對牆體大部可以改動。
3、特點不同:
磚石結構:容易就地取材。磚主要用粘土燒制;石材的原料是天然石;砌塊可以用工業廢料──礦渣製作,來源方便,價格低廉。磚、石或砌塊砌體具有良好的耐火性和較好的耐久性。砌體砌築時不需要模板和特殊的施工設備,可以節省木材。
混凝土結構:框架結構住宅的承重結構是梁、板、柱,而混凝土結構的住宅承重結構是樓板和牆體。在牢固性上,理論上說框架結構能夠達到的牢固性要大於磚混結構,所以混凝土結構在做建築設計時,樓高不能超過6層,而框架結構可以做到幾十層。
7. 中國的古代建築為什麼是木建築而不是磚石結構
中國古代建築為何以木結構為主 也有磚石結構
事實上,要想真正說清楚中國古代建築為何以木結構為主這個問題並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即使從反證的方法入手,我們也會輕而易舉地推翻所謂「材料決定說」,中國多高山大川,石頭是絕不缺少的,中國的木材也不會比氣候與地理條件都更適合樹木生長的歐洲多。
而「技術決定說」,也難成立。
中國人在建築中使用石質材料的歷史並不比歐洲人晚,原始時代的巨石建築遺存就是一個例子。漢代的石造墓穴與墓祠,以及陵墓前的石闕,至今還有遺存。漢代人已經掌握了拱券與穹隆技術並應用於墓穴建築中,隋代建造的趙州大石橋,其跨度與造型都在世界上遙遙領先。用石頭建造城牆的歷史就更長了,以「石頭城」而聞名於世的南京城,至遲在三國時期就已經有了石頭城牆。中國歷史上的石造佛塔,更以技術的精美與技藝的高超而令世人矚目。
其實,看一看中國建築中雕刻精美的石制台基、欄版、高高矗立的華表石柱、陵墓前巨大的贔屓石碑,漢白玉石橋,就知道中國人在石造與石雕技術上,並不亞於同時期的任何其他國家。顯然,說中國人因為石造技術落後的原因而採用了木構建築的說法,也不能讓人接受。中國人既有石料來源,也有石造技術基礎,但卻並不用在為人所用的房屋上,而僅用在死者的墳墓、陵寢,或軍事設施及一些禮儀性、裝飾性的構築物上。以筆者的設想,古代中國人對待石結構建築的態度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中國古代建築的主流是木結構,而歐洲古建築的主流是石結構,兩者間的差別十分明顯。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 筆者的管見,大約有如下幾種可能。
其一是建築目的方面。西方古代與中世紀的主流建築,是為彼岸的神靈建造的。神靈或上帝是至上的存在,為神與上帝的建築,要永恆、宏偉,具有威懾人的力量。西方人往往會花上上百年的時間,去建造一座大教堂,因為它是彼岸的,而不是現世的,建造者也就並不期待在很短的時間內建造成功。
而中國古代的主流建築是為現世的人建造的,如帝王的宮殿、苑囿,政府衙署與各種不同等級的住宅,這是中國建築的主流部分。古人所謂「宮室之制,本以便生人」(引自《北史》),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中國也有宗教建築,如佛寺、道觀、祠廟等。但中國人對待佛寺、道觀的態度,同對待凡人的住宅一樣,主要是為了給神佛的偶像遮風避雨,並不求建築及雕塑的久遠,所以,越是地位顯、香火盛的寺廟,改建就越頻繁,就如同要常常給凡世的人重新翻蓋新屋一樣。因而,追求永恆與久遠的西方建築,採用了石結構;而不求永恆與久遠,著眼現世的中國建築,採用了木結構。
其二是文化取向方面。西方人對石頭有著特殊的愛好。古代希臘神話中,遭遇大洪水的人類,是通過石頭再造出來的,石頭是創造人類的物質,因而,用石頭建造最重要的建築,也是合情合理的。中世紀的學徒之人,被看作是未經雕琢的石頭,而學成有為之人,被看作是柱石之材,因此可以推測,在西方人的文化象徵譜系中,石頭處於較高的層位,如西方神廟與教堂中的聖壇,都是用石頭雕琢的。
中國的情況就不一樣,古代中國人講求陰陽五行。五行中的五種物質金、木、水、火、土,對應五個方位(西、東、北、南、中)。其中,土代表中央,代表負載萬物、養育萬物的大地,因此,土德就具有了很高的地位,象徵中央的明清北京故宮三大殿,就是建立在一個「土」字形的三重漢白玉台基上,代表國家的社稷壇,也是用「五色土」來象徵的。五行中的木,代表的是春天,是東方,是象徵生命與生長的力量。此外,五行中的金,象徵西方,也象徵武力與刑殺,所以,凡是與武有關的建築,如故宮的武英殿、北京內城的宣武門,都在城市或宮殿中軸線的西側。而五行中的水,象徵北方,北京故宮中軸線北端的欽安殿,是供奉水神玄武大帝的,也具有厭火的象徵,此外,建築物內部用的藻井裝飾,建築屋脊上用的鴟吻裝飾,都具有與水相關聯的厭火性象徵功能。顯然,五行中所代表的中國人最崇尚的五種材料中,只有土與木是最適合建造為人居住的房屋的,因此,中國古代建築的基本材料,就是「土木」,人是居住在由「土」(台基)承載,由木(柱子、梁架)環繞的空間中的。
其三是建築理念方面。古代羅馬建築師,早在2000年以前,就提出了「堅固、實用、美觀」的建築三原則。建築首先要堅固,堅固與久遠是聯系在一起的,欲求堅固與久遠,石頭是最恰當的建築材料。另外,西方人關注建築的外在的美,即建築應該給人以愉悅的感覺。因而,十分重視建築的外部造型,但在西方文化中,對於建築之內部空間上的品質,卻討論的不多。無論建築多麼巨大,室內多麼陰沉,只要堅固耐用,只要外觀愉目,就是好的。
中國人則不同,古代中國人既不求建築堅固久遠,也不簡單地將建築外形的美觀作為一個目標。中國人更多地追求是空間的適宜與陰陽的和合。老子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顯然,與西方人將關注的重點放在建築實體的堅固與美觀相反,中國人更關注空間的背負與懷抱,及陰陽的和諧。
古代中國人的基本空間理想,就是居處於一個負陰抱陽、陰陽和合的空間之中。也就是說,中國人的房子,不是為了看的,而是為了棲息其中的。居處的最佳境界,就是陰陽和合,這從北京明清故宮的建築名稱上就可以看出來,如前三殿太和、中和、保和,如後三宮乾清、交泰、坤寧,如頤和園,其名稱意義都象徵著陰陽和合。
中國古代風水術,也是圍繞陰陽和合而做文章的。為了保證陰陽和合,建築的規模就不能太大,建築的高度也不需要太高。既然不需要過高,過大,則用木結構建造的單層或二層,規模適度的廳堂殿閣,就是最好的建築選擇。同樣是為了陰陽和合,在性能上最表現陰陽適中的「土木」就是最好的建築材料。
中國古代建築以其靈活便利的木框架結構充分體現了古代中國人的理性與智慧
當然,若從理論上,將這一問題闡釋的十分清楚,還需要大量考證發掘與旁徵博引的功夫。 但無論如何,需要強調的一點是,中西方傳統建築各有其最可寶貴的優點。西方建築的優越之處大家談論的比較多了,而中國建築以其靈活便利的木框架結構,更易於創造靈活多變的空間;用可以再生,且不會造成污染的木材作為主要建築材料,更具有環境的可持續性;建築物的兩山與北面是厚重的牆,而面臨庭院的正面是輕盈的門窗格柵,房屋的進深十分適中,這樣的格局,既阻擋了西北風的侵襲,也接納了充足的陽光與空氣,還用坡屋頂防止了夏日的暴曬,其中充分體現了古代中國人的理性與智慧。
8. 樓房結構分類
(一)按房屋用途分類
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
【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
住宅按套統計。兩戶合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統計;一戶用兩套或兩套以上的應按實際套數統計。
【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們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集體宿舍】是指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學生居住的房屋。
2、工業、交通、倉儲用房
【工業用房】是指獨立設置的各類工廠、車間、手工作坊、發電廠等從事生產活動的房屋。
【公用設施用房】是指自來水、泵站、污水處理、變電、燃氣、供熱、垃圾處理、環衛、公廁、殯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房屋。
【鐵路用房】是指鐵路系統從事鐵路運輸的房屋。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統從事民航運輸的房屋。
【航運用房】是指航運系統從事水路運輸的房屋。
【公交運輸用房】是指公路運輸、公共交通系統從事客、貨運輸、裝御、搬運的房屋。
【倉儲用房】是指用於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用房。
3、商業、金融和信息用房
【商業服務用房】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
【經營用房】是指各種開發、裝飾、中介公司等從事各類經營業務活動所用的房屋。
【旅遊用房】是指賓館、飯店、樂園、俱樂部、旅行社等主要從事旅遊服務所用的房屋。
【金融保險用房】是指銀行、儲蓄所信用社、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從事金融服務所用的房屋。
【電訊信息用房】是指各種郵電、電訊部門、信息產業部門,從事電訊與信息工作所用的房屋。
4、教育、醫療衛生和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是指大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幼兒園、托兒所、職業學校、業余學校、幹校、黨校、進修院校、工讀學校、電視大學等從事教育所用的房屋。
【醫療衛生用房】是指各類醫院、門診部、衛生所(站)、檢(防)疫站、保健院(站)、療養院、醫學化驗、葯品檢驗等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保健、防疫、檢驗所用的房屋。
【科研用房】是指各類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研究設計、開發所用的房屋。
5、文化、新聞、娛樂、園林綠化、體育用房
【文化用房】是指文化館、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從事文化活動所用的房屋。
【新聞用房】是指廣播電視台、電台、出版社、報社、雜志社、通訊社、記者站等從事新聞出版所用的房屋。
【娛樂用房】是指影劇院、游樂場、俱樂部、劇團等從事文娛演出所用的房屋。
【園林綠化用房】是指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苗圃、花圃、花園、風景名勝、防護林等所用的房屋。
【體育用房】是指體育場、館、游泳池、射擊場、跳傘塔等從事體育所用的房屋。
6、機關事業辦公用房
【機關事業辦公用房】是指黨、政機關、群眾團體、行政事業單位等行政、事業單位等所用的房屋。
7、軍事用房
【軍事用房】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機關、營房、陣地、基地、機場、碼頭、工廠、學校等所用的房屋。
8、其他用房
【涉外用房】是指外國使、領館、駐華辦事處等涉外所用的房屋。
【宗教用房】是指寺廟、教堂等從事宗教活動所用的房屋。
【監獄用房】是指監獄、看守所、勞改場(所)等所用的房屋。
(二)按房屋產別分類
【國有房產】是指歸國家所有的房產。包括由政府接管、國家經租、收購、新建以及由國有單位用自籌資金建設或購買的房產。國有房產分為直管產、自管產、軍產三種。
【直管產】是指由政府接管、國家經租、收購、新建、擴建的房產(房屋所有權已正式劃撥給單位的除外),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維修,少部分免租撥借給單位使用。
【自管產】是指國家劃撥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自籌資金購建的房產。
【軍產】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所有的房產。包括由國家劃撥的房產、利用軍費開支或軍隊自籌資金購建的房產。
【集體所有房產】是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房產。即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私有(自有)房產】是指私人所有的房產,包括中國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在華外國僑民、外國人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以及中國公民投資的私營企業(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屋。其中部分產權:指按照房改政策,職工個人以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
【聯營企業房產】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質的單位之間共同組成新的法人型經濟實體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股份制企業房產】是指股份制企業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港、澳、台投資房產】是指港、澳、台地區投資者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在祖國大陸舉辦的企業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涉外房產】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政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其他房產】是指凡不屬於以上各類別的房屋,都歸在這一類,包括因所有權人不明,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全民所有制單位、軍隊代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廟等房屋。
(三)按房屋建築結構分類
【鋼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
【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殼結構、大模板現澆結構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物。
【混合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鋼筋混凝土製成,以磚牆為承重牆,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
【磚木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製房架、磚牆、木柱建造的。
【其他結構】是指凡不屬於上述結構的房屋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磚拱結構、窯洞等。
(四)按房屋建築樓層分類
【房屋層數】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計算自然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地下室】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層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
【假層】是指建房時建造的,一般比較低矮的樓層。其前後沿的高度大於1.7m,面積不足底層的二分之一的部分。附層(夾層)是房屋內部空間的局部層次。
【擱樓(暗樓)】一般是房屋建成後,因各種需要,利用房間內部空間上部搭建的樓層。
【低層住宅】 指一層至三層的住宅。
【多層住宅】 指四層至六層的住宅。
【中高層住宅】 指七層至九層的住宅。
【高層住宅】 指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
(五)按房屋建築年代分類
房屋建成年份是按房屋實際竣工年份計算,拆除翻建的,按翻建竣工的年份計算;擴建的房屋,面積超原房屋面積的,按擴建竣工年份計算,未超過的按原房屋竣年份填寫。
【1949年以前的房屋】 指1949年(含1949年)以前建成的房屋。
【五十年代的房屋】 指1950年至195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六十年代的房屋】 指1960年至196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七十年代的房屋】 指1970年至197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八十年代的房屋】 指1980年至198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九十年代的房屋】 指1990年至199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六)按房屋建築質量分類
【完好房屋】 指主體結構完好。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積水、門窗設備完整,上下水道通暢,室內地面平整,能保證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雖有一些漏雨和輕微破損,或缺乏油漆保養,經過小修能及時修復。
【基本完好房屋】 指主體結構完好,少數部件雖有損壞,但不嚴重,經過維修就能修復的房屋。
【一般損壞房屋】 指主體結構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經常漏雨,門窗有的腐朽變形,下水道經常阻塞,內粉刷部分脫落,地板松動,牆體輕度傾斜、開裂,需要進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嚴重損壞房屋】 指年久失修,破損嚴重,但無倒塌危險,需進行大修或有計劃翻修、改建的房屋。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9. 磚石結構房子的基礎承重牆及屋面的拱是什麼材料做成
史密斯住宅採用了大量的玻璃結構,其表面接受著來自於天空、大地和海水的光影及色彩壁爐由磚石砌成,符合建築材料與其實用功能的統一性。 玻璃與磚石:從上面的玻璃看起
基礎,但卻並不用在為人所用的房屋上,而僅用在死者的墳墓、陵寢,或軍事設施及一些禮材料,更具有環境的可持續性;建築物的兩山與北面是厚重的牆,而面臨庭院的正面是輕盈
這和土地性質有關,沒有明確規定使用年限,普通住宅是70年,商業用地一般是40年-50年!
支座可做成能承受垂直力、水平推力以及彎矩的支墩;也可用牆、柱或基礎承受垂直力而 散裝材料庫等承重結構以及地下建築、橋梁、水壩、碼頭等的承重結構,均可採用拱。
承重牆:直接承受樓板及屋頂傳下來的荷載。 外牆:位於房屋四周,又稱外圍護牆。 內 殯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房屋。【鋼結構】 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材料建造
磚石承重牆式結構的原因如下:1.1從古代文化發源地來講黃河中下游及迤南一 但是木材料本身也有很多缺點,比如易燃易腐蝕,同時堅固程度遠比磚石結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