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調整概算
經批準的設計概算是工程項目的最高限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未經規定的程序批准,一般不能突破這一限額。但在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經常造成項目總投資超過概算總投資,這就需要做概算調整。
概算調整的原因很多,你沒問我就不談了,下面主要談怎麼調整概算:
1.核實調整概算的范圍和內容。首先要比較主管部門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與施工圖設計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之間的差別,確認設計深度和范圍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根據施工合同或市場價格確定工程量單價,形成調整概算額。重大設計變更需要書面報送主管部分認可後方可進行概算調整。
2.收集調整概算的依據和資料。調概人員應該根據項目管部門對工程初步設計概算的批文確定原概算規模,收集初步設計文件和施土圖設計文件,確定設計變更的范圍;到施工現場了解土方情況、建材運輸距離、人工單價、建材單價等;掌握建設單位現場發生的辦公設備支出、差旅交通費等支出的票據或憑證,確定建設單位管理費的數額;深入項目當地了解設備特別是成套工藝設備的采購和安裝價格、了解最新的鋼材和水泥等建材價格、確認現場發生的簽證單的真實工程量、人工工時,現場測量已完成的建築工程量,客觀正確編制調整概算。
3.設備費的調整。輕工業項目中,設備投資佔大多數部分,設備投資包括工藝、自動控制、電氣安裝、公用(給水、排水、暖通)等,設備投資在總投資中佔到50%以上的比例。設備投資調整書按照工藝、自控、電氣、工藝四個專業進行劃分,分列設備的名稱、數量、型號、單價、總價等,匯總出原概算和現在概算的差額,形成調整概算,對於重要設備或需註明的情況進行說明。
4. 安裝費的調整。安裝工程費首先要確定工程量,應根據安裝現場施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遇到無法准確估算的情況,可按照行業標准或者以往項目實施的經驗確認安裝費率,並計算安裝費用。其中若發生政策性調差,則按照有關部門發布的調整文件,將政策性調差計入設備安裝費中。安裝費調整中工程量的調整是很重要的部分。調概人員可以採取對比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中的材料用量表,計算材料量差,再套取原概算中的材料安裝費率得到安裝費調整額;也可以依據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已完成的預算中的工程量進行調整,對此部分工程量的增加必須進過工程監理和審計單位的審核才能成為調整的依據,避免出現多算或重復計算的情況。
5.建築工程費的調整。建築工程費調整重點也是確定工程量的確定,調概時需要比較施土圖與初步設計圖紙之間的差別,依據設計人員圖紙的變化,計算土建工程的工程量的增減。需要特別注意建設項目基礎、牆體、樑柱、屋面等工程量比較大的部分的設計變更,核實用鋼量有無大的變化,注意建材價格的波動對造價的影響,以上均為概算調整的重點。
6.其它費用的調整。其他費用包括建築工程其他費用和預備費。建築工程其他費用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等費用,在初步設計階段一般是以工程費用為基準按照規定的費率記取。調整概算要核實以上費用哪些是已經發生可以按實際支出結算,哪些是尚未發生或者已發生但尚不能統計。預備費在初步設計階段一般記取工程費用的5%或者以上,此部分費用可以用來沖抵超概的那部分投資。
⑵ 項目概算與控制價是不是一回事
您好!項目概算與控制價完全是兩個不同門類、不同作用的東西。一般情況下控制價和預算價是企業在進行招標過程中的一個價格,其中預算價又被稱為預算控制價。控制價是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頒發,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的最高投保限價;預算價就是投保單位報價的最高限價,投保價格都是要低於預算控制價的,兩者的區別有以下:
1、含義不同
控制價是招標工程的最高投保限價;而預算價是材料來源地到施工地倉庫平均價格。具體來說就是:項目概算:建設工程在施工立項前都會委託造價部門為工程的總體建設費用進行預算。以更好的讓資金流入項目,完善業主對項目風險的控制。控制價,是發包方怕投標方暗地操作,聯合起來抬價投標,所以給個最高報價,如果報的價格高於控制價為廢標。
2、作用不同
招標控制價就是平常說的「預算價」,按各地區的綜合定額套取計價,一般只有建安費用;概算價是整體工程的費用,包含了建安費用、設計費用、監理費用等,且建安費用採用的是概算定額套取計價。控制價反應的是省會平均水平,為招標人判斷最低投保價低於成本提高參考依據。超過控制價不一定超概算,要核查該工程在立項時概算下的建安費用是多少,施工完成審計的總造價與該概算下的建安費用對比,才知道超概算還是不超概算;預算價則是主要用於加強經濟核算、提高工程質量,正確確定工程造價
3、依據不同
控制價是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頒發來計算價格;而預算價由材料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包裝費、采購及保管費注冊的。
⑶ 違規套取資金違反什麼紀律
套取資金,涉嫌多種違紀行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為單位行為違紀(或涉嫌犯罪)和個人行為違紀(或涉嫌犯罪),又分為直接責任人員違紀(或涉嫌犯罪)和單位領導違紀(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據具體違紀(或涉嫌犯罪)事實來定性。 套取資金,涉嫌多種違紀行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為單位行為違紀(或涉嫌犯罪)和個人行為違紀(或涉嫌犯罪),又分為直接責任人員違紀(或涉嫌犯罪)和單位領導違紀(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據具體違紀(或涉嫌犯罪)事實來定性。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九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騙取的國家建設資金,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或者停止撥付工程投資。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二)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三)違反規定超概算投資;
(四)虛列投資完成額;
(五)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⑷ 什麼是套取、擠占、挪用、截留建設項目資金
套取建設項目資金指的是通過虛報項目、投資規模、已完工程量或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虛報投資完成額,騙取國家建設投資的行為。
擠占建設項目資金指的是將批准概算之外的開支計入項目支出。或者建設資金與行政事業賬戶或生產經營賬戶混存混用,貨幣資金實際結存量小於建設資金貨幣資金余額。
挪用建設項目資金指的是將項目資金用於批復外項目、行政事業開支等其他方面或借給他人使用(含借給單位和個人)的行為。
截留建設項目資金指的是將應撥給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的建設項目資金,不及時撥付,影響到項目正常實施的。